□郭跃华
10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今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根据通报,今年1月至9月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据了解,在该项上被立案的人数已超过2023年全年。
通报的数据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虽然对农村基层的反腐力度在不断加大,有成效也有震慑,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很多村干部盯着各项补贴项目,动起了歪脑筋,薅起了不该薅的羊毛。有签订虚假合同,非法侵吞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工作资金的;有伪造文件,抢种冒充农作物骗取补偿款的;有拿“改厕”项目回扣的……巧立名目“拐弯捞钱”,且手法多样,作案频次高,持续时间长。
越是基层,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是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基层反腐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小官大贪”“小官频贪”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监管缺失、反腐松懈,便会逐步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削弱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失掉民心。
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坚决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亮剑。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贪腐的情况拿出来单独通报,是一个鲜明的信号,说明中央坚决惩治老百姓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和决心。
打击治理村级“微腐败”,应该“打、改、治”一体推进,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强化民主管理,保障村民能够真正选出办实事的村干部,按照程序合法、过程公开、决策民主的要求处理各项村级事务;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管,用“勤、廉”双述和“群众、组织”双评等办法,加强和保障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有效堵塞权力的漏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