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以法治方式保障企业发展的思考
日期:11-01
□杨林霈 王佳宝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要生存、要发展,除了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外,还需要安定的社会环境、优惠的政策导向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治环境。检察机关理应以法治方式保障企业发展。
一、以办案为抓手,为企业发展划出“保障线”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主要通过行使一定范围的侦查权,以及刑事诉讼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民事诉讼监督权、公益诉讼监督权,实施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要通过行使刑事诉讼监督权,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以严的手段,震慑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为企业划出“保障线”。
二是要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公平执法,对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畸重或畸轻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三是要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涉及企业的民事诉讼活动,依法加强监督,严格把握诉讼时效,从“三个善于”出发,准确认定实质法律关系,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要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对于企业污染环境的,要加强监督,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维护社会公平期待;同时也为企业划上“红线”,警示企业要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对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检察官办案释法,是指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或者办结案件后,通过检察法律文书或者书面、口头说明等方式,向诉讼参与人、利益相关人等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单位进行释法说理。
检察机关要建立并充实丰富检察官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做好以案释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分析、整理、研究和发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特别是要对办理的涉企类案件,进行梳理归纳,编印成册,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让分包联系企业的干警进入企业面对面宣传,以实际案例让企业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干,哪些事情不能干。
三、运用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加强管理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权,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隐患,需要及时消除的;或者已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的管理监督漏洞,需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的等情形,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对于涉及案件的企业,要结合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并实行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总结,使企业真正树牢依法经营理念,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完善检察官工作业绩考评,促使能动履职
业务考评应当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实效,兼顾效率,鼓励检察官依法履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以是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改进社会治理、落实中央政策等效果为准,给予明显加分或者减分。因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等导致违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求,引发负面舆论、申诉信访、矛盾激化以及其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视情予以减分。检察官只要按照考评要求去做,就相当于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而让服务大局、为企业分忧、司法为民真正成为检察官办案的自觉追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