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林栋
今年8月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日起施行。
用法治手段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的需要
安阳市属于严重缺水的地区,且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7月至9月,占全年降雨总量的70%到80%。由于可调蓄设施少,降雨大多化作洪水流出安阳境外,较少作为资源利用。留住水、治好水、用好水,是全市人民翘首以盼的迫切愿望。
《条例》明确,加强海绵城市法治建设,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适应安阳市海绵城市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海绵城市建管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需要建立政府统筹、多专业融合、各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机制。
《条例》明确,固化政府各部门在海绵城市建管工作中的职责,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在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监督检查等环节有序高效运行,形成以闭合管理为特色的规、建、管、养全过程法治管理体系。
小切口立法 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
《条例》共二十五条,采用不设章节的简易体例,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的原则,针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具体条文和内容设计。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剑虹介绍,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涉及面广,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条例》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将条款设计与安阳市的地方特色进行结合,对基本原则、政府职能等进行了立法固化。
延伸阅读
近年来,我省多地深入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发展理念,2016年7月,《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试行)》印发;2023年8月1日,《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施行……
海绵城市的建设,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提高城市的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通过地方立法规范海绵城市建设,既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也为提升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