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肖婉豫 胡晓华
身边的事儿
2021年6月至8月,被告人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使用本人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非法从事“跑分”业务,为赌博等非法平台接收、转移非法资金。经查实,王某某涉案银行账户共流入资金774万余元,王某某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案发后,王某某已全部退缴案款。
判决结果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
法官提醒
不义之财不可取。希望广大群众不要心存侥幸,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切记勿因贪小便宜、幻想一夜暴富而出售、出租银行卡,甚至配合不法分子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实施上述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行政处罚,缴纳远高于犯罪所得的罚金、罚款,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