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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5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日期: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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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平安周口       上一篇    下一篇

  郸城县法院

  报告会上教维权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10月29日,郸城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河南法治报记者,该院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意识以及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我们会持续履行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使命,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共同建设平安法治校园。”该负责人说。

  10月27日,在郸城县实验中学“以法护航 守护成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报告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廷瑞向孩子们介绍了近年来侵害校园安全的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引导孩子们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受到侵害时知道如何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校法治辅导员、法官助理邢焕分别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意义、如何矫治青少年不良行为、侵犯校园犯罪主要类型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宣讲,通过生动的案例让孩子们深刻了解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以及面对不法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扶沟县检察院

  引导学法 远离犯罪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葛清华 万晓康)“不法侵害可能随时出现在学生身边。”昨日,扶沟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郁玉琴告诉河南法治报记者,近期,该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辖区学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10月24日,郁玉琴带领“豫见未来·女检察官特别护未队”的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受邀走进扶沟县实验中学,以“法治护航成长、共筑青春梦想”为主题,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我看到其他同学被欺负,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人给我起绰号,我很不喜欢!”……在法治课堂上,同学们说出了心中的困惑。检察官郝俊琳从什么是校园欺凌讲起,引导教育同学们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干警李荣华结合大量生动案例,从练好网络防身术、不做网络加害者、远离不良网络信息、不做电诈工具人4个方面与学生进行深入交流,增强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防诈反诈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同学们提高网络素养,抵制不良言行,文明、安全、规范使用网络。

  鹿邑县公安局

  在高墙内开展警示教育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于新豪)“通过现身说法和现场体验,从‘一念之差’到‘一墙之隔’,此次活动让孩子们强烈感受到犯罪前后的巨大反差,有效提高了他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10月29日,鹿邑县华博学校校长姜宇表示,警示教育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介绍,鹿邑县华博学校的30余名学生于10月25日走进鹿邑县公安局警示教育基地,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课。活动中,民警带领同学们走过高墙、进入监区,参观基地监控中心,了解在押人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在座谈交流环节,民警讲述了部分在押人员的犯罪经历及他们深深悔罪的心路历程,引导并告诫同学们要提高守法意识,好好学习,做守法好公民,长大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警示教育让他们印象深刻,带来了极大的心灵震撼与警醒,更加直观地意识到了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珍惜好好学习的时间,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并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给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