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明确发展导向。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坚持公益属性,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
●强化发展保障。从加强规划调控、完善票价体系、落实补贴政策、保障优先通行等方面作了规定。
●优化运营服务。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时公开运营服务信息,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保障运营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车规范;从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严格法律责任。对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