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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讲义气“帮”朋友在承诺书上签字

日期: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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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高纪平 龚凯栾

  身边的事儿

  在刘某申请执行闫某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第三人王某作出书面承诺,承诺若闫某不能全部履行和解协议,其自愿代闫某清偿生效判决书全部债务。后闫某未履行和解协议,也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的相关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向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王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受理申请后,裁定追加第三人王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裁定生效后三日内与被执行人闫某共同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书的相关义务。王某不服,向商丘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裁定

  商丘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第三人王某在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闫某达成和解协议时作出的代为履行承诺书,明确表示若被执行人闫某不按时履行债务,则自愿代其履行。现被执行人闫某未履行和解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睢阳区法院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并无不当。今年2月,商丘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王某的复议申请,维持睢阳区法院的追加裁定。

  法官提醒

  本案是在执行过程中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加。王某作为被执行人闫某的朋友,出于“帮忙”出具了代为履行承诺书,明确表示在闫某未履行和解协议或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其自愿代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规定。

  法官在此提醒,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因代被执行人作出担保或履行承诺而被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大家应增强风险意识,不能随便作出担保或者代为履行的承诺,更不能因为被执行人是朋友而随便“帮忙”,看似很讲义气,如若成为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财产则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