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濮阳讯 (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陶源)当一位业主在新房装修快结束时才发现装错了房子,该怎么办?昨日,记者从南乐县法院获悉,该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3年,原告李某购买了中介公司介绍的被告邵某的一处房产,签订合同后随即开始装修。在装修过程中,李某发现其购买的房屋为东户,而装修的却是对面西户的房子,此时房屋装修已达到总进度的85%。李某回忆称,自己虽购买了东户,但被告邵某、中介公司、物业公司交付的却是西户钥匙,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拍照时也是依照西户房屋进行办理,导致李某一直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西户房屋。原告李某认为上述被告对其装错房屋有严重过错,要求邵某、中介公司、物业公司为自己装错房屋的行为买单。
2024年10月8日,南乐县法院受理后,将该案分流至法院调解平台,并交由诉前调解员高德润进行诉前调解。高德润认为该案矛盾以误会的成分居多且多因一果,遂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指出双方在事故中各自存在的问题,最终结合纠纷情况,综合双方意见,给出了具体处理建议和调解方案。
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多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原告李某自行承担12400元的房屋装修损失;被告邵某自愿承担12400元的房屋装修损失,被告中介公司承担29450元的房屋装修损失;被告物业公司承担35150元的房屋装修损失,上述被告均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