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无须用打火机点燃、抽起来有甜甜果味的电子烟,受到很多年轻人的青睐。这种烟中升腾起来的烟雾看似无害,其实却隐藏着诸多风险。
李某、张某某原本合伙经营着一家小型五金加工厂,虽挣钱不多,但收入相对稳定。在偶然间得知果味电子烟市场火爆后,李某为获得更高利润动起了歪心思。
2023年8月以来,李某明知陈某某、殷某无烟草专卖许可证,依然选择帮助陈某某、殷某加工电子烟。他在五金加工厂中搭建起了厂中“厂”,在陈某某提供原材料后,雇工人生产、加工各种口味的电子烟。张某某看到可以“调味”的电子产品如此有赚头,也很是心动,立即决定入伙,同时拉上了好友杜某一同“干事业”。
订单完成后,陈某某付给李某、张某某加工费共计34.8万余元。尝到甜头后,李某、张某某便从各种渠道采购更多原材料,开始扩大生产规模,雇了一些工人分组、分工夜以继日地生产着各种款式的电子烟。为增加营收、打开市场,李某、张某某二人便想到了通过网络来广泛撒网,短短几个月,销售金额就达到62万余元。
“我知道销售电子烟需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我想着偷偷做不会被发现。这比生产五金零件利润高,就抱着侥幸心理做下去了……”在案件审查期间,李某懊悔地对检察官说。张某某等人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24年9月,郸城县检察院对李某等5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郸城县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