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蔡妍
近年来,长垣市法院积极开展庭前、庭中和判后教育感化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既依法惩戒,又帮扶帮助,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一封书信 饱含殷殷期望
“如果单论案件办理的话,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结束。但关于你的成长、你的未来,我放心不下、心怀牵挂……”这是长垣市法院法官近日写给未成年被告人小明信中的一段话,也是对其成长的殷殷期望。
此前,小明与朋友在某小区实施了盗窃行为。庭审中,小明认罪悔罪,流下了忏悔的眼泪。案件宣判后,为了鼓励小明重拾生活信心,法官给小明写了一封满含殷殷期望的信,并交到他的手上。
“谢谢法官对我的鼓励,让我重拾自信。以后我会自强自立,阳光终会落在我身上!”在回信中,小明写下了对未来生活的展望。
一份文书 引导家长尽责
在这起盗窃案件中,承办法官除了向小明送去温情的书信外,还针对小明监护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向小明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立德成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收到这份特别的法律文书后,小明父亲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表示自己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会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重视孩子的品德培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