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10月11日,新野县法院开展强制执行活动。
当日5时30分,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立申一声令下,3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路线和任务,奔赴执行一线。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某银行与被告薛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借给被告薛某51万元,期限自2020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结息方式为按月结息。同日,原告还与被告钞某、马某、陶某、熊某、薛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由于被告薛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结息,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双方也未达成调解协议。执行活动当天,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薛某、马某等人拘传至法院。
据悉,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搜查1处,扣押车辆1台,执结案件2件,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
(刘震 刘柯君 郭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