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法官,刘某在家里,你们赶快过来……”10月12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电话。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目的地山东省青岛市。
据悉,黄某诉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黄某垫付款28万余元及利息。刘某偿还12万余元之后,剩余16万元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向刘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刘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
按照黄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到达刘某在青岛的住处后,反复敲门却无人应答。执行干警遂向屋内喊话施压,告知刘某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几分钟后,刘某的家人将门打开,躲在衣柜里的刘某走了出来,称自己患有疾病,企图拖延时间。执行干警将其送至医院体检,经检查,刘某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
最终,刘某被执行干警连夜拘传至商丘,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筹款偿还。目前,刘某已与黄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祁飞 高岩 张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