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平台群发非法链接的网络安全警醒
日期:10-14
□峻峰
10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账号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入侵短信平台,以“广东省教育厅”名义向师生和家长发送包含非法链接的短信。广东省教育厅已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开展调查。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点击短信中的非法链接,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遭受财产损失。
由此可见,这是一起严重的侵害一个厅级单位网络安全的案件,作案人员发布了数量巨大的违法信息,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这说明,每个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尽最大可能防范和避免非法侵入;同时必须加强对侵害网络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打击,从而筑牢国家网络安全防线。
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技术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其中衍生出了以网络空间为场地、以网络技术为手段、以信息系统和数据为目标的黑客犯罪。网络安全斗争无处不在,一些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或散布违法信息;或设置诈骗陷阱;或攻击社会管理等。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各领域的安全。维护网络安全不仅是国家管理部门、执法司法部门的职责,也是每一个社会组织和成员的责任。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将网络安全工作从政府政令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
然而,依然有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落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管理责任,没有落实日常的监管制度,也没有积极采用技防安全措施。例如没有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没有检查网络代码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数据库是否有被攻击的风险、服务器配置是否合理等,无法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因此,必须聚焦维护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犯罪。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网络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民生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
必须进一步明确网络运营者责任义务,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及补漏工作。要加强网络安全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视情节落实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
对于遭受所说的网络攻击的单位,也不能发布一个公告就了事,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真正理清事件发生的背后原因和责任归属,不能让不负责任、消极防御网络安全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心存侥幸、敷衍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