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张丹豫 申相勋
身边的事儿
2023年12月份,李某因手头拮据,萌生了顺手盗窃汽车内财物的念头。在淇县某医院医疗养护中心施工工地停车场,李某趁现场无人之际,在尝试拉开数辆车车门未成后,终于发现一辆黑色大众轿车车门未锁。李某打开该车后备厢,赫然发现满满一袋子现金。最终,李某将后备厢中的30万元现金及一双皮鞋盗走,仓皇逃离现场。李某被抓获到案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94697元发还失主。李某家属代其向失主退赔了剩余款项5303元。
判决结果
淇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他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提醒
不少人有随手将个人财物放置在汽车内的习惯,将汽车当成移动“小仓库”。随着家用车辆的普及,“拉车门”“扒车后备厢”等盗窃行为也逐渐增多,由于车门忘关、汽车后备厢没有关好导致车内财物被盗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开车出行时需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一方面要及时落锁,做到车开人在,车锁人走,若使用车辆自动落锁功能,要检查是否锁好再离开;另一方面,在选择停车位置时要尽量选择安保措施较为完善的地段,当人离开车的时候,及时将车内财物带走,勿要把汽车当成保险柜,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