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做实“三举措” 呵护“小案”背后的“大民生”

日期:10-10
字号:
版面:11版:平安开封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从通许县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危险驾驶案时,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于细微处着手,在对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做实整顿“三举措”,以高质效综合履职守护“小案”背后的“大民生”。

  2023 年暑假的一个夜晚,某学校学生小明(化名)与几个好友相聚一堂,开怀畅饮。聚餐结束后,小明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载着两个朋友回家,然而在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双方车辆受损,车上乘员也不同程度受伤。经认定,小明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4年3月11日,通许县检察院收到此案后依法进行审查。经查明,小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刚刚达到刑法上的醉酒标准。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事故后果较轻,又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伤者及对方车主,并取得了谅解,3月21日,该院召开不公开听证,重点围绕《关于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出台后诉与不诉的尺度,广泛听取意见。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经过不公开听证和检委会审议,一致同意对小明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举措① 制发检察意见 推动行刑反向衔接

  为全面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防止“不刑不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所触动,该院在对小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迅速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被不起诉人小明作出相应处罚,确保罚当其过。

  举措② 开展公益诉讼 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饮酒现象,该院承办检察官对近一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竟有 47 名未成年人在案发时于酒馆、饭店、夜市等不同场所饮酒,相关经营者随意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的问题也极为突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该院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无底线营销”行为,督促相关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标志,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经营者在销售酒水时必须进行年龄核实,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饮酒现象。

  举措③ 凝聚工作合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对涉案人员系某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这一信息高度重视,经过梳理分析近年来的办案情况,发现由于学生自身规则意识淡薄、学校管理不善、教学理念偏差等方面原因,中职类学校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明显高于其他类学校。

  对此,该院第一时间组织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学校等单位,召开预防中职类学校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座谈会,通过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中职类学校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