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伟
我与河南法制报结识于1994年,转眼间30年已经过去,我们一同成长,从年轻走向成熟,从激情走向稳重,共同见证了河南的法治建设进程。
1993年,我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安队伍。1994年,领导安排我负责公安交通宣传工作。上大学时,我学的是汽车运用管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宣传工作真有点无从下手。
老办公室主任雪中送炭,送给我几份河南法制报,嘱咐我多看、多读、多练。从此,我就和河南法制报结下了不解之缘,不断从报纸中学习知识、汲取营养,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后来,我写的“豆腐块”不断见诸报端,我也结识了报社的许多编辑、记者,还成了报社的通讯员。
2011年8月10日的河南法制报刊发了我和报社记者聂学强采写的《农村片警和他的微博故事》,之后还被其他媒体转载。濮阳市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学习报道的民警刘耀通过新媒体积极向农村群众宣传防范知识、搭建与群众良好沟通桥梁的创新做法。2012年10月31日,刘耀荣登2011年10月的“中国好人榜”,成为全市公安机关首位、濮阳市第十七位荣登该榜的先进人物。
刘耀的快速成长,是他努力耕耘的结果。我们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悉心宣传,亦功不可没。
在河南法制(治)报40岁生日之际,作为她的“老朋友”,我在这里和她说说心里话,为她表表功,给她加加油,祝她的明天更加美好,愿我和她的“友谊”天长地久。(作者单位:清丰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