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郭贝 屈熙尧)“喂,是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张某,我在唐河县发现被执行人钱某了,你们现在能过来吗?”9月18日6时许,内乡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第一时间组织执行人员立即集合驱车赶赴唐河县。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执行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钱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经常外出打工,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和线索,多次上门寻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执行人员一方面加大力度,继续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方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张某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可以及时通知执行局。
当日7时50分,在申请执行人的指引下,执行人员赶至现场后立即将被执行人控制。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了关于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面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钱某始终听不进去,拒不还款。
为了促进案件尽快执结,执行法官决定先将其拘传至内乡县,然而就在回内乡县的路上,钱某发现法院是动真格的,幡然醒悟,主动表示要还钱,并现场一次性付清了执行案款2万余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