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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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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息县检察挽救迷途学子

日期: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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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4版:平安信阳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王慧慧

  日前,记者从息县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公开听证+不起诉”,成功帮助迷途学子“重启人生”。

  今年2月以来,在读研究生许某某为赚取生活费,从网上大量购买私家车车辆信息后转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获利1.9万余元。4月25日,公安机关将许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许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5月,息县检察院受理该案,检察官出于深入了解案情和教育挽救的目的,多次与许某某谈话,得知其上大学的费用来源于父母务农,其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同时,检察官通过电话向许某某的老师和同学交流,得知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并多次获得奖学金。校方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宽大处理,并表示会对许某某加强教育监管。

  检察官认为,许某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还赃款,并出具了悔过书。考虑到许某某目前系研究生在读,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会给他的一生带来无法抹去的污点;若其能改过自新,将对其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积极意义。为此,该院立即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后,决定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意见,为案件的最终处理提供参考。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教育挽救的司法理念,同意检察机关对许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5月29日,该院结合听证意见,经检委会集体研究,对许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虽然被免除了刑事处罚,但许某某仍应对自身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制度,承办检察官向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移送了行政处罚线索。行政检察部门经综合考虑,拟不给予许某某行政处罚,经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对许某某不提出检察意见,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了我继续完成学业的机会。我会铭记教训,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和国家有贡献的人……”接到不起诉决定书时,被不起诉人许某某对息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崔书林感激地说。

  “应听证尽听证” 让公平可见可感

  近年来,息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做实检察为民,守护民生福祉。该院坚持将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催化剂”,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