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张会星 李莎莎)黄金具有高稳定、易交易、难追踪等特点,一些不法分子演变出利用黄金“洗白”非法所得的犯罪手法。记者近日从温县检察院了解到,今年4月,一对年轻“情侣”到温县某金店购买黄金80余克,总价值5.5万余元。男子称卡内限额,让他人通过银行卡和微信支付价款。某金店售货员李某对此未产生怀疑,结果其接收转账的银行卡被冻结了。
经查,李某银行卡收到的钱款是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赃款,是由被害人转入的。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上家转来的钱为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使用赃款购买黄金。
7月29日,经温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该对“情侣”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8000元至6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