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杨占伟
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信阳市浉河区法院探索推行线上线下诉源治理“三三制”工作法,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三级三轮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
“三三制”解劳务纠纷
信阳某公司雇请了30余名村民在其筹备建立的有机肥生产基地从事劳务活动。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该项目未能落成,30余名劳务人员数月的劳务费也未能支付。经有关部门调解,该公司为这些村民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支付劳务费的时间。可是因为经营困难,该企业未在欠条上约定的时间内兑付劳务费,30余人先后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
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东双河法庭接到该案件后,了解到这30余人大多为同一个村的村民,且大部分都超过了60岁。法庭按照诉源治理“三三制”工作法要求,向村委会进行了交办。当地村委会在接到该案后,积极进行了调解。因涉案人员较多,调解存在难度,村委会按照“三三制”工作要求,向镇综治部门移交调解。镇综治部门第一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村委会、司法所、法庭共同参与调解。
多方工作人员从不同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提出解决方案,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出发,由企业股东共同筹措资金先行解决一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由企业分批在10个月内支付完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进行了司法确认,免除了双方的诉讼费用,减轻了村民和企业的诉讼成本。
“三招齐出”筑根基
信阳市浉河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浉河区诉源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诉源治理中各个主体单位的职责分工,规范了工作流程。在“治已病”方面,建立诉前调解案件每周委派交办机制,调解情况半月一反馈、每月一通报;在“治未病”方面,建立重大纠纷专项治理制度,对涉众型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成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专班,通过指导协助机制,由法院指导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群众自治组织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为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浉河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依据规定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实行双重案补机制,即对于通过“三三制”委派的案件,在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后,法院和司法局同时予以补助。
“三措并举”强主干
为配合诉源治理“三三制”的线上运行,浉河区法院开发了诉源治理的“和谐浉河”小程序。制作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图,公开各级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解纷渠道。因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小程序自上线以来,访问量有千余次。法庭和司法所内同时设立“老支书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动化解纠纷,在辖区内实现调解和解纷资源共享。同时,法庭在辖区建立诉讼服务站,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三法并用”扩枝叶
东双河法庭辖区各相关部门利用信阳市在基层网格化治理中开发的“信服通”App,构建“一站式矛调站+人民法庭+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网格指导员”的“1+N”诉源治理模式。网格员在巡格过程发现矛盾隐患时通过App主动上报,解纷主体主动介入,并根据情况邀请法庭提前介入处理。
浉河区法院成立“党建+诉源治理”工作站,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每名党员联系一个乡镇,定期与乡镇会商,确保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在定向式普法方面,该院针对不同人群以不同形式、不同内容开展定向式普法宣传,树立诉讼是解决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