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李亚瑾)9月3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在新店乡新店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道路问题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5名人大代表和10余名党员、2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是前后邻居,两家于2016年达成协议,李某南墙50厘米内的道路由李某家使用,朱某北墙50厘米内的道路由朱某家使用。因朱某家修建散水多占用25厘米道路,且散水高于地面,雨天道路积水严重,泥泞的道路影响了李某家及周围邻居出行。多年来,原、被告当事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邻里关系恶化。
今年7月,李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排除妨碍并拆除高于地面的障碍物。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纠纷,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法官郭凤香在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后,与同事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勘验现场,除了原、被告当事人外,受道路出行影响的其他三家也来到现场,表达他们多年来雨天出行的不便。
庭审中,郭凤香耐心听取原、被告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法庭调解阶段,结合庭前勘验及庭审情况,郭凤香认为该案化解的重点在于修复道路,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释了道路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并从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调解。
最终,原、被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当庭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