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周媛叶) 9月1日,灵宝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小张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一年后,发现小区物业公司存在公共卫生不及时打扫、车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小张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服务并未明显改善。于是,小张以此为由拒付物业费。久而久之,双方矛盾不断升级,物业公司多次催要物业费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灵宝市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遂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期间,矛盾双方各执一词,物业公司抱怨部分业主长期不交纳物业费,小张称物业公司服务不细致。为化解矛盾,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明法律,强调物业公司要立足本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小张应理性表达诉求,按时交纳物业费用。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承诺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服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小张同意交纳拖欠的物业费,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见和诉求。至此,该起物业纠纷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