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8月29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枪杆刘法庭法官经过20天多轮沟通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案标的122万余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2018年7月,某公司与甲、乙公司签订厂区租赁协议,约定某公司将5190平方米的厂区出租给甲、乙公司经营使用,租赁期限8年,年租金74万余元,甲、乙公司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后某公司与甲、乙公司一致决定解除案涉合同,但甲、乙公司尚有租赁期间租金及水费、电费等122万余元未支付。今年6月,某公司向建安区法院起诉。
建安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原则,将案件分流至枪杆刘法庭,由调解员岳丙金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经过认真查阅卷宗,认为本案虽标的额较大,但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均有意愿调解,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从源头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与双方诉讼代理律师一起,向双方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讲清利弊。经过20天多轮沟通调解,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原告撤诉。
“我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建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