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企业在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标注“仅限招录男性”“限定妇女婚姻状况”等歧视性条件,延津县检察院依据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向相关部门下发“磋商函”,督促其切实履行招聘工作监管职责,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昨日,记者从该院获悉,相关部门已经对此类现象进行了排查整治。
编创:吕林一 曹松柯 穆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