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检察院针对办结的案件没有不诉了之,而是针对家长在孩子成长中缺位的情况,督促家庭监护归位,明确家长的监护职责内容,引导家长正确教育孩子,重塑良好亲子关系,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8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唐河县仪勇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海国勇对唐河县检察院负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检察官说。
今年1月初,刘某伙同陈某、张某先后在唐河县盗窃现金、烟酒等财物,后挥霍一空,其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鉴于刘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唐河县检察院经研究,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随后,该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刘某进行心理疏导,邀请国家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该院还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给失职父母强制“补课”。对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当面训诫,促使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承担责任。
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8人次,帮助13名涉罪未成年人矫治不良行为,回归社会。
(牛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