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李扬)襄城县法院执行干警跨越3300多公里,奔赴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历经道路塌方、突发暴风雨、严重高原反应等情况,找到被执行人。8月28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款项。
高某与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高某“人间蒸发”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经过摸排,执行干警发现高某出现在山南市某地后,立即赶赴西藏。
执行干警在路途中遇到道路塌方的情形,刚到达山南市,又遇到大范围降温、大暴雨天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高原反应。大家克服困难,经过短暂休整后迅速投入工作。执行小组组长梁维滔首先和山南市法院对接,得到了全力配合,并确定了高某所在的具体位置。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默契配合下,高某被拘传到山南市法院。
梁维滔找准切入点,耐心地从情理、法理上分析利弊。最终,仲某表示愿意放弃一部分利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高某当场履行13万元,剩余案款将在约定时间内履行。
“我院将继续用足用好罚款、拘留、曝光等强制执行措施,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