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通过强化问题线索处置会商、严把案件审理关口等对策措施,不断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
问题线索处置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基础。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牵头,案管室、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等共同参与,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和逐条“过筛”,提出最佳处置方式;同时,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三星”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一月一通报”动态更新,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共组织集中会商研判20次,处置问题线索290件,立案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两人。
为守牢办案质量的“关口”,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重要途径,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和处分执行5个方面14项评查标准,对审结的36个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开列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并灵活运用提前介入、集中反馈、个别指导等方式,协同联动提升案件质效。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通过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开展常态化“组组会商”,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党委(党组)监督和派驻监督的合力,切实提高融合监督的成效。 (李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