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缓刑考验期内醉驾 “刑”上加“刑”

日期:08-09
字号:
版面:08版:交通安全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世杰 通讯员 杨磊

  基本案情

  2021年,程某辉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23年6月19日14时50分许,程某辉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撞到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被当场查获。经鉴定,程某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89mg/100ml。此时,程某辉尚处在缓刑考验期内。经宝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程某辉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3年6月21日,程某辉赔偿护栏损失费1万元。

  判决结果

  宝丰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程某辉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后来,宝丰县检察院向宝丰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院全部建议,判处撤销程某辉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法官说法

  缓刑是没有“围墙”的刑罚,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有一定的考验期,依然需要接受社区矫正。如果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本案中被告人程某辉不珍惜来之不易的缓刑考验机会,心存侥幸醉酒驾车,再次构成犯罪,必须被执行原判刑罚,新构成犯罪的审判结果与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