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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以调解温暖化解群众“急难愁盼”

日期: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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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县区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多方协调

  为持续合作争取机会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程贵忠)近日,博爱县法院能动履职,快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为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某新型建材厂、刘某某系长期合作关系,因两被告拖欠原告17万元货款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博爱县法院孝敬法庭及时向两被告送达开庭传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原来,两被告确欠原告17万元货款,但并非故意拖欠,而是被告某新型建材厂厂长突发意外,工厂因此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正常运营。

  了解情况后,法官认为调解的可能性很大,遂将这一情况告知原告。经多次沟通,原告接受两被告分期付款,但要求他们必须尽快结清。为此,法官再次进行释法说理,向两被告说明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面临的后果,两被告表示愿意尽快结清货款。

  随后,法庭决定远程开庭。庭审前,被告刘某某希望原告能够撤回对被告某新型建材厂的起诉,减轻对企业信用的影响;愿意立即支付10万元货款,并承诺每月支付原告一万元,直到支付完毕。原告张某某表示同意,被告刘某某当庭通过手机转给原告10万元,原告当庭出具撤回起诉申请书,表示今后还会与被告合作。

  充分考量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李艺华 张梦琦 )8月5日,灵宝市法院五亩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时,当事人薛甲情绪激动,坐在她旁边的女儿小薛更是一直抽泣。

  原来,原告薛乙与被告薛甲多年前经人介绍认识,婚后育有3名子女,现均已成年。自2016年,原告薛乙离家至今,现其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年龄较大,薛甲情绪激动,法官遂邀请其女儿小薛参与解纷。调解中,薛甲一度表示不同意离婚,声泪俱下,控诉薛乙对家庭及孩子不管不顾,自己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希望薛乙能给予一定补偿。薛乙则表示自己离家时孩子均已成年,不存在不管孩子的情况,现无能力补偿。

  考虑到双方处境,法官一方面了解薛乙的劳动能力和收入情况,薛乙当庭表示愿意放弃对共有房屋的财产分割;另一方面,告知薛甲需提交证据证明自身主张。经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在多次征询双方意见后,被告薛甲同意离婚,女儿小薛更是向法庭承诺自己已成年,有能力赡养母亲。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和平离婚。

  法理结合

  成功化解侵权纠纷

  本报信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杨益木)近日,新县泗店乡某村村民周某某来到辖区人民调解员会,请求调解一起侵权纠纷。

  调解员通过走访了解到,为防止动物进入菜园子破坏蔬菜,同时也为了美观,周某某特意在菜园子周边建起围栏。王某某驾驶挖掘机经过周某某的菜园子时,无意将菜园子的围栏撞断。事发后,王某某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双方产生矛盾。

  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指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某无意将周某某的围栏撞倒,属于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通过调解员的多番普法劝说,最终,王某某意识到是自己的不对,表示愿意向周某某道歉,并将其菜园子恢复原状。周某某见状,表示同意,双方握手言和,一起侵权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