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近年来,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忠实践行者,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检察院全力打造“顺·和”工作室,坚守“小调解、大和谐”宗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耕基层治理沃土,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守护一方平安。
找准矛盾症结 融入“法理情”
“我只是介绍个活,法院凭啥判我赔偿?”近日,王某来到“顺·和”工作室,向检察官埋怨道。
检察官赶忙上前安抚王某的情绪,通过深入交流和审查资料,了解到王某经营了一家钢材经销公司,与焊工秦某是10多年的工作伙伴。去年,一家装饰公司向王某采购一批钢材,王某将焊接工作交给了秦某。秦某在施工现场从高处坠落受伤,法院判决王某赔偿秦某各项费用共 1.5 万余元。王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审判监督。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检察官认为王某、秦某曾是多年工作搭档,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和众多利益关联。找到问题症结后,检察官采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心理疏导”的方式,开展合情合理、入情入理的释法说理。最终,王某意识到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及时履行了法院判决,并撤回了监督申请。
阐明和解之益 促成“事心双解”
“太感激你们了,要不我还不知道问题啥时候能解决……”近日,在检察官的多次调解下,刘某与某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一场持续 8 年的“较量”在双方的握手言和中落幕。
刘某在开封市某房地产公司购置了一套房产并完成交付,但多年未缴纳物业费,被某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刘某向物业公司补交物业费 9623 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却被驳回。2023 年 3 月,拿到民事裁定书的刘某第一时间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该案后,该院经审查,认定刘某支付物业费合法合理,法院判决并无不当,遂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同时,检察官还了解到,8 年来,因某物业公司存在加装电梯卡、未退还装修押金、超标收取物业服务费等问题,刘某与该物业公司矛盾不断,刘某因此还向法院提起了 6 起民事诉讼。
在法院判决无误、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情况下,该如何促成双方和解?面对当事人双方互不相让的态度,检察官决定采用“背靠背”的形式进行“一对一”交流,充分阐明争议之弊与和解之益,推动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向刘某说明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针对物业公司存在的客观问题,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其正视业主的诉求。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实现“事心双解”。
乡村普法宣传 筑牢和谐之基
秉承公平公正原则,调解速度快、效率高,这让“顺·和”工作室成为当地响当当的品牌。如何进一步让群众理解并接受晦涩的法律条文?如何使法治思维成为群众的自觉习惯?这些始终是该院检察官思考的问题。
多年的工作经历让检察官深切体会到,部分群众因为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基层矛盾纠纷的根源所在,而解决之策就是普及法律知识,让人们知法懂法不犯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此,检察官定期前往辖区集市和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群众心间。
“以前,村民法治观念不足,矛盾纠纷隐患突出。后来,检察官经常在村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呵护美好家园’的共识逐渐深入人心,群众其乐融融。”谈及村里的变化,辖区东郊乡刘寨社区的老党员感慨不已。
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下一步,我们将以‘顺·和工作室’为依托,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引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顺河检察品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