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陈彦培 王童 王巷帆
因施工,九龙山上植被遭到破坏,施工单位随便种了些树木草草了事,结果树木没有成活。舞钢市检察院检察官得知此事后,立即找到施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最终施工单位重新补栽了树木。
一份好的检察建议,正如一剂社会治理“良方”。
从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到窨井盖管理、寄递安全及安全生产……舞钢检察建议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从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激发了诉源治理的“联动效应”,成了一张成效斐然的诉源治理“名片”。
以“我管”促“都管”
检察机关是诉源治理的直接参与者、监督保障者和法治意识引领者。如何更好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舞钢市检察院党组深入讨论,一项项影响诉源治理效果的“短板”被悉数梳理……
检察建议仅仅针对个案发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不足、没有依靠检察履职调动其他部门一起参与社会治理……
问题在哪里,出路就在哪里。
广泛调研后,该院党组深化诉源治理的目标就显得格外清晰——要“立足全局谋一域”“跳出检察看检察”,通过办理“一案”发现“类案”问题,根据具体个案办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深层次社会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一体落实,以“我管”促“都管”。
于是,一系列贯穿诉讼前端、中端和末端等环节的工作措施跃然纸上。
下发《关于开展检察建议质效提升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舞钢市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建议实施细则》,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
从个案办理延伸到对社会问题的诉源治理,该院充分释放检察一体化优势,拓展诉源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协同治理。
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什么样的检察建议才能促进社会治理?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武修看来,有三个必备条件:办案检察官要有敏感性,检察建议制发之前要有扎实的调查,检察建议释法说理论述充分。
该院要求检察官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阶段,就留意发现案件中是否存在社会治理漏洞,并引导侦查固定相关证据。
“要像办理一个案件一样办理一份检察建议。”
发出检察建议后,还要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在办理杨某某在没有办理猎捕许可证的情况下,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一案中,检察官还发现,辖区内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频发情况,与没有设置禁猎(渔)区、禁猎(渔)期有很大关系。
该院立即与舞钢市林业局等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向林业局制发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设置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在舞钢市设立禁猎(渔)区、禁猎(渔)期。
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后,印发了《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之后,该院又通过大走访、回头看,持续跟踪落实情况。
2022年以来,舞钢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165条,其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条,涉及环境保护、失业保险金等方面,均被采纳。
这起案件背后还存在些什么问题?能不能用检察建议加以解决?这些已成为该院干警在办理每一件小案时的惯性思维。在这种思维中,检察官潜移默化地将自己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全心全意答好“人民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