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孙芳)近日,新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涛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就一起行政赔偿监督案件发表意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主持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经过及合议庭的审查意见,审委会成员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并逐一发表意见,聂涛发表了检察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检两院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制度实现形式,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检两院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聂涛表示,市检察院将继续推动这一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体化,与法院一道把好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法治产品。
会后,法检两院有关负责人共同表示,将深入落实最高法、最高检提出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协作,汇聚法治合力,共护司法正义,不断提高审判、检察工作质效,为全市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