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王爱霞)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素养,推动“检察护企”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渑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卫某、李某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渑池县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庭审邀请了三门峡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各县(市、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条线的检察干警到现场观摩。
公诉人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公诉意见、法庭辩论等环节,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人卫某、李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某企业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贾某某作为某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并围绕争论焦点进行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
庭审结束后,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各基层院检察干警对本案进行观摩评议,从公诉人的法律文书制作到出庭效果、庭审礼仪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此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能力。
下一步,渑池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能,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充分发挥庭审观摩带来的“零距离”警示效果,敲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有效增强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