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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行政和解 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日期: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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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政法前沿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

  近日,郑州行政检察基层行集中采访团来到巩义市检察院,大家共同聆听了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崔晓博讲述的办案故事。

  2022年1月,某村村民钟某甲和李某乙在李某丙废弃的生猪屠宰场私自宰杀生猪时,被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三人分别被处以5万元罚款。钟某甲等三人觉得处罚过重,对处罚决定不服。但不懂法律的他们既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一直拖着没及时交纳罚款。行政机关于是向钟某甲、李某乙、李某丙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督促三人各自履行应缴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因催告期过后,三人仍未缴纳罚款和加处的罚款,行政机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对钟某甲、李某乙的财产予以执行,扣划钟某甲账户资金10.14万元(含执行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对李某丙不准予强制执行。

  当事人以处罚不当、处罚过重为由,向巩义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2023年5月,案件受理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原处罚决定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也不利于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遂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议,并邀请人大代表、司法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和律师代表参加。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促成当事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鉴于钟某甲账户已被法院扣划10.14万元(含执行费),且已上缴国库,钟某甲与李某丙协议各自承担罚款5万元,1400元执行费也由二人平摊,不再退回,行政机关就李某乙执行案不再申请恢复执行。

  钟某甲等人深刻认识到私自屠宰生猪的错误,虚心接受检察机关的批评教育,表示今后一定严格守法、依法经营。至此,这场行政争议案件得以成功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效果。

  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巩义市检察院打出一套“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的“组合拳”,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守护百姓幸福生活的工作中彰显了检察责任和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