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许珊珊 王钰莹)“谢谢你们,不但给了我改错机会,还帮我找到了一份工作。”近日,曾是一起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案件当事人的刘某,对汤阴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谢意。
刘某没有经济收入,全靠父母接济,因生活拮据、法律意识淡薄,2023年10月盗取了一寺庙功德箱内的香火钱。归案后,刘某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其家人又主动帮其退赃,取得了寺庙负责人的谅解。考虑到刘某无违法犯罪前科、社会危害性低、涉案数额较少,在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刘某还成功找到了一份装修学徒的工作,解决了一直以来生活拮据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