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王宏杰 董晓晶)“感谢检察院发来的检察建议书,及时堵塞了医疗机构使用麻精药品的监管漏洞……”近日,灵宝市卫健委在收到灵宝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对该建议进行了复函。
事情还要从一起贩卖毒品案说起。杨某某和骆某某于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从11家诊所非法购进70余件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为牟取利益,杨某某和骆某某除自己吸食外,还改换药品包装,向顾某某寄递药品4057瓶,向许某寄递药品4603瓶。
2023年12月,杨某某等4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灵宝市检察院提起诉讼。今年4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杨某某等4人4年3个月到7年不等的刑期,并处2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案11家诊所的医疗从业人员为获取“好处费”,在明知该药品长期服用具有成瘾性的情况下,不开具处方且多次大量将药品提供给杨某某和骆某某,最终导致8000余瓶药品非法流向吸毒人员。
针对这一问题,灵宝市检察院向市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希望其加大对麻精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市卫建委予以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对一整改,确保麻精药品合法、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