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猫头鹰幼鸟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杨喜春/文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辖区野生动物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群众的视野当中。近日,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民警和群众联手,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近日,殷都区磊口乡的一名群众报警称,自家菜地里发现一只鸟疑似受伤,看起来像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其状态很差,希望民警前往救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咨询相关部门,民警确认该鸟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随即将其带至派出所,对其伤口进行包扎,并喂养食物,悉心照料。民警表示,该鸟因腿部受伤无法飞行,待其身体恢复、符合放生条件后,将适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如遇不法分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电话举报。让我们共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