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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司法“用心”群众“安心”

日期: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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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4版:政法暖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助民于急

  “我能安心经营我的蔬菜店了,我觉得生活又有盼头了。”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孙鹏杰 王红艳)“困扰我七八年的官司总算了结了,我能安心经营我的蔬菜店了,我觉得生活又有盼头了。感谢检察官让我摆脱了官司缠身的痛苦。”近日,汤阴县某蔬菜副食店店主胡某,将一面锦旗递到承办检察官手中。

  2015年12月,行政机关在执法监督检查中,查获胡某经营的副食品内铝含量超标,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胡某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缴纳罚款。2017年6月,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对胡某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加处罚款6.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胡某名下有一套房产,胡某与丈夫、公婆、儿子共同居住,属按份共有财产。胡某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系店铺经营收入,但不足以执行全部罚款和加处罚款。胡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其账户被冻结。

  2024年6月,胡某了解到检察院能监督法院执行,便向汤阴县检察院检察官诉说当年的案情和自己的诉求。经调取卷宗,检察官发现:一方面,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合法正当;另一方面,胡某无法正常生活,很难缴纳罚款。经了解,行政机关同意执行和解,但对能否在法院执行阶段作出减免加处罚款决定存在顾虑。为促成和解,达成共识,2024年6月28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对事实、适用法律等展开深入讨论,均认为胡某因家庭困难无法履行全部处罚,并愿意缴纳罚款,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可免除加处罚款。

  近日,胡某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缴纳了罚款,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对胡某账户的冻结,终结了案件。

  济民于困

  “谢谢你们,救助金已收到,3个孩子上学的费用总算有了着落……”

  本报开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谢谢你们,救助金已收到,3个孩子上学的费用总算有了着落……”近日,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徐文站刚上班,就接到了梁某从远方打来的电话。

  2023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贺某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小型轿车,行至开封市鼓楼区马家河桥南口时,一个操作失误,车子冲入河中。乘车人余某还未作出反应,就被河水淹没,最终溺水身亡。经事故责任认定,贺某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023年12月,贺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贺某的家庭贫困,根本无力支付赔偿款,这让余某的家庭瞬间陷入了深渊。

  接到相关线索后,该院联合当地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余某家在贵州,3个孩子尚在求学的关键阶段,家中还有年迈多病的母亲等着照料,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了余某的妻子梁某肩上。该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启动上下联动机制,并积极与贵州省当地检察院沟通协商,携手开展跨省联合救助。很快,救助金就顺利发放到了被救助人手中。

  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还联合当地妇联、民政、教育、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为这个家庭提供多元救助帮扶。余某的子女被纳入当地“春蕾计划”,享受教育方面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当地妇联组织为梁某发放了困难救助金;梁某家庭被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包保帮扶。

  从河南到贵州,近2000公里的距离,挡不住司法救助的温情。此次跨省联合救助,完美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的有机衔接,实实在在地维护了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