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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技术指导缺位,种植户受损怎么办?

日期: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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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1版:以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郎松涛 韩亚蕾 张焕静

  基本案情

  2022年年底,种植户金先生在网上刷视频时,看到某农业公司发布的栽种菌子种源的相关视频,随后通过微信联系该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某农业公司向金先生提供金线莲、灵芝等的种源、栽种技术并协助销售。另约定,因某农业公司提供的菌种有霉变、杂菌感染等情况影响种植的,免费调换合格菌种,保障成功种植。后金先生支付部分菌种款3.5万元。

  然而,金先生按照某农业公司提示的程序、方法对菌种进行栽种,但到了预估的出菌日,很多菌种未长出,还有菌种出现坏杆等情况。金先生多次联系某农业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对方均以“再过几天就会出菌”为由拒绝,后来甚至不再接电话。

  金先生认为,某农业公司未能及时给予技术指导或更换菌种,构成违约,要求该公司退还菌款3.5万元及利息。某农业公司认为,在金先生种植菌种期间,公司派有技术人员免费指导,有聊天记录可以证实。金先生的菌种出现问题,是其私自往菌包里注水引起的。该公司要求金先生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尾款2.98万元。后金先生向洛阳市涧西区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该案后,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决双方合同解除,某农业公司退还金先生种苗款3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根据双方的合同,某农业公司有为金先生提供质量合格菌种、进行技术指导并协助销售的义务。金先生在种植过程中,及时向该公司技术人员反馈了种植情况,履行了合同义务。该公司作为专门经营农业产品的公司,对种植和技术推广的义务应高于一般标准。农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尽到了对金先生进行技术培训,保证其能够独立操作的义务。且对金先生多次反馈的未出菌、菌包发黑等问题,该公司并未给予有效指导。因此,某农业公司对金先生未能成功种植菌种存在过错,应承担大部分责任。金先生在种植过程中存在向菌包注水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行为,亦应承担一定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