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滕孝忠)近日,周口市淮阳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欠款人当庭还款1.4万元,昔日合作好友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劳某在淮阳区经营一家副食批发店,魏某经营着一家超市。劳某系魏某的供货商,双方长期保持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魏某欠下劳某货款1.4万元。因魏某一直未偿还货款,双方协商无果后,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杨瑞及时与劳某、魏某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在开庭前对劳某、魏某进行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从双方多年合作关系的角度进行调解,把事实和法律规定讲明白。最终,魏某表示愿意还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魏某当庭偿还劳某1.4万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