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崔倩)近日,汤阴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熟人装修纠纷案。
原告李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张某达成口头装修协议,对张某的某处房屋进行全面装修。装修过程中,张某陆续支付装修款3万元,剩余一万元始终未付。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开庭前,法官了解到,李某认为张某对装修效果吹毛求疵,要求其尽快支付剩余装修款;张某则全盘否定李某的装修效果,且提出反诉。承办法官给他们算了一笔账,释明了利弊:若要确认装修的确存在瑕疵,需通过鉴定程序,鉴定费用可能超过争议标的,当事人得不偿失,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尽快解决纠纷是更好的选择。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要对材料品质、工艺等作明确约定。口头约定难以保证装修的最终质量,消费者在后期维权时也会遇到诸多困难。
对于霸王条款或不能接受的条款,消费者要提出修改要求;若发现装修质量不合格,注意留存质量缺陷的相关证据。此外,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出诉讼时效,对方可以进行抗辩,不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