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杨艺伟)近日,灵宝市法院依法依规对某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强制执行到位。
2023年9月,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某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消防水泵房配电柜未通电等消防隐患,依法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复查时,该小区物业诉称资金紧缺未能整改到位,该大队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并处罚人民币13500元,逾期则加处罚款。之后,该大队多次对该小区物业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进行催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该物业管理公司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亦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故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向灵宝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审查,灵宝市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2024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四组依法冻结该公司运营账户,冻结后该物业管理公司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经走访调查,发现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使用个人收款码,冻结公司运营账户对其无影响,遂依法拘传物业公司负责人,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将面临的刑事责任。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主动足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