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法治建设连续十年获评“优秀”等次
日期:07-05
本报讯 日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考核情况的通报》,洛阳市再次荣获“优秀”等次。这是洛阳市连续第十年在全省考核中获此殊荣。
近年来,洛阳市以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应急管理和矛盾化解体系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洛阳市、县(区)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启动企业开办“全市通办+智能审批”服务模式,实现营业执照“秒批秒办”“立等可取”,洛阳营商环境评价持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市政府探索建立“1+5+N”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实现县(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执法权限下放“过渡期”“首案带办”等机制,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推行柔性执法,梳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事项591项,适用办理业务111万件次;“府院联动”工作常态推进,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协作联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行政效能、司法效率、社会效益持续提升。 (于燕霞 马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