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在开封市祥符区法院朱仙镇法庭法官的调解下,终于破镜重圆。看着夫妻两人和好如初,相伴而行走出法庭,法官们欣慰地笑了。
原告丁某与被告张某结婚已20余年,育有一儿一女。起初,双方感情尚好,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然而近几年,双方沟通不足,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加上张某性格倔强,脾气急躁,老矛盾未解决,新矛盾又产生,久而久之,俩人产生隔阂。丁某感到和好无望,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朱仙镇法庭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安排时间进行调解。调解当日,丁某的儿子征兵流程已通过,即将入伍参军,因放心不下父母一并来到法庭,希望父母能够化解矛盾,和好如初。
承办法官万文文、调解员崔国献等人找到问题的症结后,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法,分别约见丁某和张某,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沟通劝解,向当事人说明虽然离婚是当事人的权利,但双方没有根本利益冲突,感情还在,只是缺乏理解与沟通,如果因一时冲动就离婚,不仅自己会后悔,最重要还会给孩子带来伤害。
张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愿意作出承诺并改正。丁某终于松口,表示愿意给双方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放下了心中的芥蒂,重归于好,愿意共同承担对家庭和孩子的责任。
“两个人能够于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识相知相恋,共同组建家庭,这本是世间难得的缘分,双方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良性沟通,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共同努力经营家庭。”法官嘱咐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