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今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其实,消费者苦“自动续费”久矣,曾有“建议取消强制自动续费”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大量讨论。条例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全面加大了对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保护力度。条例与时俱进,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因为所以为:吃过好多次亏,这个希望严格执行。
@小徐喜欢足球:说一句不好听的,这自动续费就是一个坑呀!各种第一个月优惠,下个月就高价,稍微不小心就续约了。
@叶子水心:默默支付了一年多不曾使用的费用,当时心里好苦的。
@Much_maci:不能再赞同了!自动续费总是提醒得不明显!总是会充值完忘了然后下个月多扣一次!特别容易误导人!
@长春这噶儿:应该有效履行告知义务,可以直观地看到自动续费提醒,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