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孟鲅逸 贾朋威)“现在市场里的鱼个个新鲜肥美,我们吃着也放心多了……”近日,平舆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官深入辖区商超及农贸市场,对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一位正在挑鱼的老大爷说道。
此前,平舆县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到一则线索,反映该县一个鱼塘中的水产品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民生安全无小事,为保障群众能买到品质安全的水产品,该院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开展核实工作。在实地调查中,检察官发现这个鱼塘中的垃圾漂浮物及藻类植物过多,水质有明显异味,在该鱼塘的记录资料中还存在未记录鱼塘投入品使用情况、没有检测台账、追溯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第三方机构抽查检测显示,该鱼塘第二批次水产品存在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据此,该院正式立案,并与行政机关积极磋商,向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要求相关市场主体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约谈了涉案鱼塘负责人,对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检察官多次与鱼塘负责人进行沟通,释明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涉案鱼塘负责人清理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水产品,进行了无害化掩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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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平舆县检察院案后还积极组织检察官持续对涉案鱼塘进行跟进监督,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活动,做好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