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6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明确了加强文物普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
看点一: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
●明确国家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提高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水平。
●明确国家加大考古、修缮、修复等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
看点二:突出和完善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
●在总则中增加了“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的内容。
看点三: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
看点四:让文物活起来
●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
●鼓励和支持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对在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等。
看点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明确国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并在表彰奖励、文物认定、行政管理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