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与法警协作办案现场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侯新庄/文图)“我意识到挖取河道边沙土的严重危害性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日前,通许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犯罪嫌疑人胡某对办案检察官和法警说道。
5月19日,通许县区域贾鲁河故道大堤被附近村民挖沙取土,严重影响河堤防汛安全,急需司法警察配合检察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接到任务后,司法警察全体队员与该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立即召开警务保障工作会,针对这次任务的特殊性制定工作预案,要求司法警察保护取证现场及保障办案人员、证人的安全,每位干警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确保做到万无一失,全力保障司法办案安全。
履职中,司法警察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迅速安排警力,携带警用装备赶往现场,及时清理无关人员,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做好警务保障,并与办案检察官密切配合,勘查了现场,使用无人机拍摄了有关视频资料,固定证据,做好向有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准备工作。
6月3日,根据公安机关的提请,通许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兰某、李某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保障办案安全方面的职能优势,通许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官+法警”办案模式,着力构建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的新型检警协作机制,形成司法警察与检察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配合监督的良好格局,确保公益诉讼案件安全、高效办理,实现了“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