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在民权县法院南华法庭,庭长单良正在进行调解,当事人是因土地承包而发生纠纷的邻居。一个小时后,双方当场撤销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被告还主动承诺帮原告抢种玉米。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张某因外出打工,将自家的3.1亩耕地出租给王某耕种。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起,至2030年麦收时止,张某的3.1亩地归王某耕种,年租金为3000元,王某以5年为周期分两次付清全部土地租金。随后,年轻力壮的张某携家带口到南方务工。
天有不测风云,今年春节刚过,外出务工的张某就因身体不适回到家乡休养。病情渐渐好转后,张某整日无所事事,没有任何收入,就想收回耕地自己种。几经交涉,王某以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没有到期为由拒绝交还。
为要回土地,张某使尽了招数,每每都无功而返。因此,两人多次为这事闹得不可开交,时间长了积怨越来越深。
前不久,正是抢墒播种的时节,张某不但阻止王某播种,还将王某告上法庭。单良接到案件后,及时与原被告双方和当地村委会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为抓前端、治未病,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单良深入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终于使双方冷静下来同意调解。
“法律是解决纠纷的利器,也是平息矛盾的抓手。”单良说,办理民生案件,既要“从政治上看”,也要“从法治上办”。该案中,张某违约在先,存在过错,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发新的矛盾。他一方面劝导被告王某以邻为善,另一方面做原告张某的思想工作,引导张某以补偿方式赔偿被告一定经济损失。
王某说:“大家都是邻居,如果不把耕地还给他,他如何生活?单法官说得有道理。俺不要赔偿,要不以后咋出门见人?”
调解仅用了一个小时,王某便主动撤销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同意将耕地还给张某。
单良说,农村邻里之间的纠纷,往往“叫板”的是道理,讲的是“情面”,作为法官,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心中有民。
考虑到张某这几年都不在家,没有农机设备,王某通知儿子将自家的农机开来,帮张某在这块耕地种上了玉米,还浇了一遍“蒙头水”。
夕阳西下,单良站在地头,看着张某、王某有说有笑、忙碌生产的场景,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
(祁飞 李宁 唐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