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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市场里调解 化纠纷

日期: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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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天平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王玥 通讯员 刘朦)“在市场里进行调解,是为了让这里的商户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司法服务给大家带来的便利。”近日,中牟县法院郑庵法庭将调解现场搬进了万邦市场,顺利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据了解,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在万邦市场经营粮油生意,河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先后从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处采购珍珠米及大豆油,产生货款及运费1.3万余元。河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迟迟未支付货款,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中牟县法院。

  法官付晓冬受理该案之后进行认真研判,向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弄清问题症结所在。被告称因公司人员变动,双方并未进行过结算,不同意支付货款,原告坚持要被告立即支付货款并按照标准支付利息,双方据理力争。其实该案涉案标的金额并不大,双方在合作模式、结算方式上存在分歧,导致被告认可的数额与原告起诉的数额不一致。最终,在付晓冬以及特邀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许多市场商户之间的交易模式为先发货后付款,通过第三方物流发货,且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沟通,大量交易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没有货物接收及结算凭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举证据多为微信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有部分当事人甚至未能完整保存聊天记录,关键信息缺失,导致核算金额与原告主张金额存在差异。

  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切勿疏忽大意,要详细了解合作方的相关信息,货物交付时验货后再付款。如果发生问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寻求帮助。